2023年度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碱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度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碱年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32%液碱,中标人数量1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32%液碱;
采购预算:人民币2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投标人运输要求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b.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品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需提供双方正在履行运输合同(①提供承运单位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②提供投标人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双方正在履行的运输合同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在z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备注: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况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18时00分到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10: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建议线下获取)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4时45分
备注: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不接受同城急送及跑腿方式),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邮寄投标文件(应有一定时间的提前量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单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4时45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