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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安装印刷服务

发布时间:2023-09-16 11:12:51浏览:17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安装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安装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的委托,就广告宣传安装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安装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1.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3预算金额:年度总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具体以实际广告宣传安装印刷结算价为准。
1.2.4采购内容:拟采购4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宣传活动的实际需求,提供广告设计、宣传制作、安装、活动策划组织、印刷服务等,具体的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1.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合同不超过3年。
1.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3.2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3.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3.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1.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1.3.8未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提供书面声明)。
1.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4.2竞争性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上述邮箱,并至电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1.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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