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准入集中采购项目中招标公告
受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准入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准入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ZC20232627S
3、预算金额:/
4、项目主要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件一: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债,权类项目法律服务
包件二:股权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等股权类项目法律服务
包件三:资产证券化项目(含资产支持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服务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上述多个包件。
5、使用范围: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服务周期:三年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各包件分别按z终评分汇总分值,由高到低排列,
当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为N:
包件一:若N<14,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前N*1/2(向下取整)的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若N≥14,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前8的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z多入围8家;
包件二: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前N*1/2(向下取整)的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z多入围6家;
包件三: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前N*1/2(向下取整)的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z多入围6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在z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报告或查询截图);
1、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工银安盛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3年09月18日起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4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提供z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①行贿犯罪、②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③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报告或查询截图);注:查询时点: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4、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将至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件(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下午13:30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