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利民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BRZB2023-09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利民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二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利民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利民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二标段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1)锅炉改造(2)拆除烟风道、除尘器、脱硫塔,烟风道制做、安装(3)鼓引风机改造。
2.3 项目总预算:165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临江市利民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建设地点:临江市利民供热有限公司院内。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3)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报表;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