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共享电单车公开遴选联合投资运营合作方项目招标公告
祥云智慧城市--共享电单车公开遴选联合投资运营合作方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祥云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祥云智慧城市--共享电单车公开遴选联合投资运营合作方项目中标单位,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所在城市情况:
祥云县2021年常住人口约40.66万,城镇常住人口超过18万,县城区面积达18.2平方公里,县城区有320国道、楚大高速公路、广大铁路,祥临公路穿境而过,4个城市社区为***、二级公路路面、2个农村社区、25个行政村实现道路通畅化。目前祥云县城区由一家企业已投放1900辆共享电单车,现收费标准为:起步价2元(含30分钟4公里),超出30分钟后,按照0.1元/分钟计收时长费,超出4公里外,按照1元/公里计收里程费,中标方参照以上标准收取用户费用。
为促进城市交通节能减排、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资源合理配置,祥云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投资运营,特通过公开招标选取项目投资运营合作方共同进行项目投资及运营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祥云智慧城市--共享电单车公开遴选联合投资运营合作方项目
2.2招标人:祥云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编号:YN QT 2023-0901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内容及需求:双方共同对此项目进行投资运营。其中,祥云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规划及相关审批事项办理、车辆停放点划线、“智慧祥云”APP及小程序开发; 中标方负责车辆投放、其它相关软硬件配套及项目运营中标方负责在祥云县城市建成区内投放2000辆共享电单车(车辆必须为全新车辆,翻新车、迭代车不能满足要求),所投放车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及融合祥云县文化元素;
2.6.2服务期限:三年;
2.6.3服务地点:祥云县城市建成区;
2.6.4质量标准:运营企业投入运营的车辆为正规渠道的合格正品,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有关技术要求。共享单车投放遵循科学、合理、便民、安全的原则。
2.7其他要求:企业可借助科技手段约束用户在指定点位内还车,按每100辆车不少于1人配备线下运维,不定时自发巡检,保提供车辆洁净卫生、性能稳定无故障,确保运营区域内车辆停放整齐;执行“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处理完毕”原则,全力配合执法部门,积极响应***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的各项要求。企业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以及经提醒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至
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请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重整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n.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 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3.2投标人所投共享电动自行车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动自行车检验报告及电池检验报告;
3.3投标人须具备投入车辆及运营管理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投入车辆仓库、维修仓库、充电仓库的能力;
3.5投标人须具备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投标作废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文件(委托人身份证)等报名资料一套
2、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