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大市镇紫峰村村民安置点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HZY-ZC-23294
2、项目名称:耒阳市大市镇紫峰村村民安置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70608.91元
5、z高限价:1070608.91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代理服务费 备注
1 耒阳市大市镇紫峰村村民安置点项目 1项 1070608.91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z高限额12859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8、合同履行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别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3.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4、上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z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z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7、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z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和声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原件和无犯.罪声明)。
3.9、中小微企业声明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10、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