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己经批准,采购人为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潜在参与该项目。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NHX2023-09-01
2.项目概况
2.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谈判控制价:8000000.00;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服务期:2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2.6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属于电信特殊行业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可以参加。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响应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4.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谈判响应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资格要求”中第3.2项承诺书(格式自拟);
备注:1.谈判谈判响应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2.谈判响应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3.自行踏勘现场。
5.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谈判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于指定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