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金现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DQZB2023-726 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一标段
DQZB2023-727 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标段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本项目进行设备采购招标(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长岭县(甲方指定地点)。
2.4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标准及招标人需求。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布袋脱除尘器、脱硝,招标控制价为:1202万;
二标段脱硫,招标控制价为:1205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环保设备制造或销售、机械设备制造或销售一项即可)。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3年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核查。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