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安检房外接部分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安检房外接部分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TLFGS-2023-023
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安检房外接部分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6,96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安检房外接部分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
(元) z高限价
(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安检房外接部分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66,963.00 566,96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满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资格认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采购人将拒绝参加响应,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网上获取:供应商也可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齐全将通过邮箱回复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