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消防安防设备设施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消防安防设备设施采购,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消防安防设备设施采购。
2.招标内容:消防安防设备设施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3.预算金额:74.32万元。
4.z高限价:单价控制价。
5.交货期:自招标人提出交货需求后10日内。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银川市烟.草公司本部、物流中心、灵武、贺兰、兴庆、西夏)。
7.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6.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9.须出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注: 1)以上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2)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以上第7、8、10项资质,以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形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索要邮箱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电子发放;
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