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 PDB-600-ZH-2023FW 001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逾欠贷款诉讼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代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辖属分支机构对各类逾欠贷款(含各类逾期贷款、欠息贷款、垫款授信业务等)进行清收、诉讼、执行、打包转让尽职调查、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等各类合法清欠及处置活动,以及为维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各项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以及辖属同城支行、昌吉支行、喀什分行、图木舒克支行及阿克苏分行等所有分支机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逾欠贷款诉讼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逾欠贷款诉讼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处罚;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金融系统提供过法律诉讼服务的相关经验不少于1项;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10时3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9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16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限价:
1.普通信贷诉讼(仲裁)案件费用: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诉讼全流程(包含起诉、审理和执行等),代理费率原则上不超过债quan现金/挽救资产损失金额的3%。
2.零售小额批量信用贷款类诉讼全流程(仲裁)案件代理费用:按不低于200元/件、不超过9000元/件计件收费。
3.法律尽职调查费用:原则上按不超过50000元/件计件收费,疑难复杂案件的价格另议;律师函原则上按不超过2000元/件计件收费,疑难复杂案件的价格另议:办理核销、财产查询等业务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原则上按不超过10000元/件计件收费,疑难复杂案件的价格另议。4.疑难复杂案件、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案件及非信贷诉讼案件、纯执行案件代理费用,代理费率原则上不超过债quan现金/挽救资产损失金额的15%。
上述报价已包括服务价格及相关税费和所有其他的相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处罚承诺函、信用中国和中国***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及相关承诺等以上资料。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