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智慧运营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新能源智慧运营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电子邮件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2日17:00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盖章)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3.2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谈判时间为应答文件递交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格业绩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应答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应答截止时间(以网站页面右上方信用信息生成时间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 china.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米满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州供电公司、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应答人;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应答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7)能够提供6%增值税专用fa票;(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9)木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授权函。
(11)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不少于1个已完成的本项目同类型的核心业务合同供应业绩
(需提供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完成时间,需另行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认定为业绩)。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