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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20: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

发布时间:2023-09-20 15:12:15浏览:41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2023/9/20: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G·2023-焦作市分行-办公室-009)项目所在
2023/9/20: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G·2023-焦作市分行-办公室-0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备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能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票专票的情形除外)。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5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2.6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提供相关主休(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供应商/谈判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9木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i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市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3估算金额:自筹资金:
1.4服务期:1年;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备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能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票专票的情形除外)。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5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
2.6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e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供应商/谈判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
3.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响应文件接受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有关信息
5.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其他有关事项:邀请参与本次磋商的各供应商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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