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速文化展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JYQ-XZZB-02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采购条件
受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委托拟对西藏高速文化展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的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施工内容为准)。
2.2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养护经费,出资比例为 100%。
2.3 z高限价:¥1980000 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2.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5 采购范围:涵盖设计方案及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 建设工期:70 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自治区相关验收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1.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文化展厅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项目(至少 1 个),业绩信息应附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委托合同的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应体现以下要素:如: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名称、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原件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六)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3.1.3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供应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列入禁止投标名单并在行政处罚期内。3.1.4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总工资格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注册证及提供连续近 6 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注册证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3.1.5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主要技术负责人z低要求如下: /。3.1.6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0-2022 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5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3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3.5.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3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3.5.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早者优先。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