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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新能源配送车充电设施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0 16:43:50浏览:38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新能源配送车充电设施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新能源配送车充电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新能源配送车充电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新能源配送车充电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鹤凤大道12号。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1000kVA欧式箱变一座以及配套电缆线路、30KW充电桩10台(分2处安装)、充电信息管理系统、电缆桥架、热镀锌钢管和CFRP碳素波纹管、电缆沟开挖及回填、出渣、树木移栽或铲除等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电网公司提交用电申请直至办理验收送电所需的全部工作且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2.4 项目投资额:1030212.93元(含税)。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2.6 工期:35日历天内,质保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采购网”无***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年9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年9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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