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新能源蓄能水罐安装工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R2023-0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鼎新能源蓄能水罐安装工程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ZBR2023-0902
3.预算金额:750万元
4.z高限价:折扣系数1.0
5.采购需求:选取三家供应商为吉林省中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水罐规格:直径13.2米*高18.9米,共计2585m³,总计2座。罐体设计压力为常压,罐体材质为Q235A或以上材质;所有管口均安装16公斤国标法兰。储能罐在各种工况下,过渡层的z大厚度应小于储能罐整体高度的15%,且z高不高于0.6米。(详见招标文件)
9.服务范围:蓄能水罐施工安装及彩绘,包含布水器设计、水罐设计、水罐爬梯设计、水罐施工、水罐外壳施工、水罐内外部管路施工,型材、接口法兰安装、弯头变径安装、布水器管道安装和保温防腐施工等(即水罐及附属设施所有施工材料和设计)。水罐主管道开孔如图所示或以现场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主管道接驳、阀门安装、两座水箱接驳处阀门管道保温、水箱排污、溢流和大气连通管需要接引到排水沟(坑、井)内/或就近指定位置,仪器仪表安装配合技术人员开孔安装,2座水罐钢楼梯制作安装。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各项要求。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年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至 2023年09月27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及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售价: 300 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同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