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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沂水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9:43:34浏览:5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沂水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沂水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QQZB-2023-068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沂水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6803.0万元
开标时间:2023-10-13
沂水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水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EPC)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沂水县许家湖镇前坡村西,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干化工程:污泥处理规模200t/d(市政污泥),低温干化后,污泥含水率降为30%。沼液处理工程:沼液处理规模为Q=300m3/d,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后。配套管网工程:配套5km De160压力排水管线。总投资约6803万元。
2、建设地点: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前坡村西。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z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施工单位提供);
4、“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仅需施工单位提供);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原件;项目总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原件、身份证、2023年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证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2023年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EPC)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开标日程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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