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15万吨常压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15万吨常压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腈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15万吨常压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ZN20230109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常压罐23台,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到货地点。
2.6质保期:12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的专业生产制造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设计能力。且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须与技术联系人进行技术交流;
3.4中标人须派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1日-2023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誉良好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此项目可接受电话报名。请各潜在投标人并将以上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材料发送到邮箱,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汇款时标注项目名称),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