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D-2023-08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951.30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得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屋顶总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主要选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琼山区、澄迈县、定安县、文昌市几个县区的居民户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每个市县拟安装屋顶涉及用户 400 户,五个县区共计 2000 户左右,每个县区规划装机容量约 10MWP,共计规划装机容量约 50MWP;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消纳模式。0.4 kV 接入低压公变,z终以海南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资质要求: 2.1 资质等级及范围:(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资质要求,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其中一项要求: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证书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1 个 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或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的勘察或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1 个 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或本项目与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关联性文件等)。(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职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1 个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负责人工作经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或本项目与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关联性文件等)。2.3 企业业绩:近 5 年须具有 2 个 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类似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2.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z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公司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到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2.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②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③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
七、其他
***章招标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海南得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海南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琼山区、澄迈县、定安县、文昌市;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屋顶总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主要选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琼山区、澄迈县、定安县、文昌市几个县区的居民户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每个市县拟安装屋顶涉及用户 400 户,五个县区共计 2000 户左右,每个县区规划装机容量约 10MWP,共计规划装机容量约 50MWP;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消纳模式。0.4 kV 接入低压公变,z终以海南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计划工期:自开工时间起 365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 EPC 总承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编制海南省海口市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建设服务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招标范围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海南省海口市 50MW 户用光伏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建设服务工作,包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运维检修等全部建设服务内容;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5、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电站首年性能比PR(Performance Ratio)不小于 79.15%。接入系统部分设备性能完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保护投运率 100%;(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海南省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达到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资质要求: 2.1 资质等级及范围:(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资质要求,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其中一项要求: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1 个 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或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的勘察或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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