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智能化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K X-2023-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智能化集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工业级5G创新应用(大理)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智能化集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智能化集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貳级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及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4.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展厅展览类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在投标文件内。
7.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及以上,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近五年(2018-至今)亲自主提供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设计类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近五年(2018-至今)亲自主提供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20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将查询结果打印附投标文件中(联合体需附联合体成员的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打印附投标文件中(联合体需附联合体成员的查询结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提供本单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智能化工程,含设计、装修及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招标包含方案深化及优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软件采购安装、调试、视频制作及相应的配套装修工程等。
2.5.1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室内智能化工程,含设计、装修及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方案深化及优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软件采购安装、调试、视频制作及相应的装修工程、项目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设备软件培训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2工程设计部分: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大理分中心展厅室内智能化及装修专业工程的方案深化及优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
2.5.3工程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工程内容,包含数字化定制开发内容、智能化系统、装修等内容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共同选定专业的分包队伍。
2.5.4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进度,协助、配合发包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设备软件培训及资料移交工作。
2.5.5上述承包范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依据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2.6项目周期要求:90日历天。
2.7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要求。待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本项目设计不得更改原建筑施工图外立面)
2.8设备采购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与装修工程同步进行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不得少于24个月,如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同时满足设备的质保期。
装修工程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装修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如需专业分包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且分包不得再分包。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