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 QY 2023-YT 03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新建贾家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新建贾家尾矿库库址位于鑫汇选厂西侧1.5km,该处为平原、丘陵地带,地形开阔。尾矿库为四面筑坝,尾砂量约为116万m3(堆积干密度按照1.4t/m3计,折合162.4万t),坝体约为43.5万m3,总计159.5万m3,总占地面积约0.162km2,回采z大深度18m。招标内容及范围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鲁应急项目【设计】审字【2023】5号)对上述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不包含土地复垦。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大庄子村。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合同到期双方没有提出异议,视同合同自然延续,双方遵守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直到双方签订新的合同或回采销售完毕后,该合同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新建贾家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新建贾家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合法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包含尾砂处置或具有相关综合利用能力;
2、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并经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证上岗,严禁冒用他人资质,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6、信誉要求: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
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
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日0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