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R202300152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中汽研酒店有限公司商品部外包经营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万元,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场所面积约120m*(仅供参考,以实有面积为准),层高2.8m(仅供参考,以实际测量为准),预估营业收入约200万元/年(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保底)。招标控制费率z低控制费率为8%,即发包人抽成比例不低于投标人营业收入(含税)的8%。低于控制费率的投标费率将被视为无效标书。合同期限:5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品部外包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商品部外包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经营者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业绩要求:需具有一年及以上小卖部或代销店或超市等从业经验:
A:如为自营型,提供营业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盖章),营业执照(盖章),资料缺失或不清晰的将被视为无效资料。
B:如为代理型或加盟型,需提供代理合同或加盟合同。合同需清晰反应甲乙单位名称(含盖章信息)、商品种类、签约日期等信息,资料缺失或显示不全或不清晰的将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12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需有税务部门的盖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盖章承诺):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中国***采购网”、“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项目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16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