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23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足球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 BZQ-2023-09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足球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60万元,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共计建设5块足球场,其中1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面积9164平米,2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面积8700平米,3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面积11172平米,4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仿真草坪足球场,面积9164平米,5号足球场为5人制标准仿真草坪足球场,面积1125平米,总建设面积39325平米。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足球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足球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完成的已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足球场地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己落实。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足球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安新县大健康体育公园内。
2.3工程内容:共计建设5块足球场,其中1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面积9164平米,2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面积8700平米,3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面积11172平米,4号足球场为11人制标准仿真草坪足球场,面积9164平米,5号足球场为5人制标准仿真草坪足球场,面积1125平米,总建设面积39325平米。项目总投资236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完成的己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①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09:00,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