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高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高压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弘丰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涉及火车站、城南首末站、长途汽车站、幸福家园北门、中心公园、县机关幼儿园南侧、县人民医院南侧、弘丰大厦办公楼、水务大厦办公楼、三馆、人工湖招商中心、实验小学南侧、银座西侧、国资局院内、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5处地点。
2.2招标范围: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高压配电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日照市五莲县。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项目控制价:4651721.24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上述网站公开批示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z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接收(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需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需同时附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各类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00:00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00:00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