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货站 3 吨平衡式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 告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货站 3 吨平衡式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5 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货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名称: 3 吨平衡式电动叉车,数量: 5,控制价(万元) :17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货站 3 吨平衡式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货站 3 吨平衡式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合法存续、独立法人,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货物要求的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所投设备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该车辆制造商出具承诺函);
3.4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所投车辆型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对于进口的特种设备须符合行业标准并满足中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投设备质量均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3.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审计后的 2020 年-2022 年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今)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承诺函加盖公章);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车辆, 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按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9同一品牌车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7 日 17 时 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年9月 22 日 09 时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17 时,在网上报名,将单位介绍信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支付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