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振动中心东标准厂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醒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经济开发区振动中心东标准厂房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HNGCZB-2023-075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500000.00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新乡经济开发区振动中心东标准厂房维修项目,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主要工程内容:墙板拆除与更换、塑钢窗拆除与安装、彩板门拆除与更换、雨棚板拆除与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新乡经济开发区。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20日历天。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
8:30~11:3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