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采购电子屏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采购电子屏设备项目”已获批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采购电子屏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ZZ2301354B050315。
2.3项目预算:1318000.00万元。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招标控制价:1287603.20元。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目录 产品名称 是否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含税合价招标控制价(元)
1 物流分公司新增购置多功能全彩显示屏 主屏显示设备 是 平米 26.57 480000.00
控制设备 否 套 1
2 物流分公司新增购置多功能全彩显示屏 主屏显示设备 是 平米 17.50 361009.36
控制设备 否 套 1
3 墨江县分公司新增购置多功能全彩显示屏 主屏显示设备 是 平米 16.54 300000.00
控制设备 否 套 1
4 景东县分公司更新购置会议音频设备 音响设备 否 套 2 93551.04
5 澜沧县分公司新增购置音响设备 音响设备 否 套 1 39806.64
6 孟连县分公司新增购置LED显示条屏 单色条屏 否 套 1 13236.16
总计(元) 1287603.20
2.6招标范围: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电子屏设备采购,其中包含:物流分公司新增购置多功能全彩显示屏、物流分公司新增购置多功能全彩显示屏、墨江县分公司新增购置多功能全彩显示屏、景东县分公司更新购置会议音频设备、澜沧县分公司新增购置音响设备、孟连县分公司新增购置LED显示条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2.8交货地点:普洱版纳区域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11公里处),墨江县分公司、景东县分公司、澜沧县分公司和孟连县分公司所在地。
2.9质量标准: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相关要求。
2.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投标人为2020年后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及非法人组织,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z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2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 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6.3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产品兼容性适配,确保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文件费转账凭证发至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