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招标公告!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新建贾家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人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SDQY2023-YT038)
一、招标条件: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拟对新建贾家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新建贾家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
2、项目概况:
新建贾家尾矿库库址位于鑫汇选厂西侧 1.5km,该处为平原、丘陵地带,地形开阔。尾矿库为四面筑坝,尾砂量约为 116万m3(堆积干密度按照1.4t/m3计,折合162.4万t),坝体约为43.5万m3,总计159.5万m3,总占地面积约0.162km2,回采z大深度18m。
3、招标内容及范围: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鲁应急项目【设计】审字【2023】5号)对上述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售。不包含土地复垦。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合同到期双方没有提出异议,视同合同自然延续,双方遵守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直到双方签订新的合同或回采销售完毕后,该合同终止。
5、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大庄子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包含尾砂处置或具有相关综合利用能力;
2、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并经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冒用他人资质,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6、信誉要求: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
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2日到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日0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凭证等信息。报名材料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z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