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咖啡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发包人)为【普洱思茅农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1759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一)普洱咖啡种质资源及基地建设。①建设咖啡种质资源库及品种园100亩,引进新品种50个;②建设咖啡良种育苗大棚5400m*,咖啡良种育苗玻璃温室棚1000m²(含电动内遮阳、水肥一体化设施、喷灌系统);③建设咖啡标准化基地20000亩。(二)现代化农业设施建设。①建设智能咖啡水肥一体化基地500亩,示范性喷灌设施500亩(含水窖蓄水池2个);②建设4套咖啡水利配套增雨设施。(三)精品咖啡种植园区建设。①大象精品咖啡种植园区,建设300m'初加工厂;②北归极星精品咖啡种植园区,建设1000m²仓储(销售)中心,110m'咖啡加工生产线,咖啡基地道路2000m,产品展示厅400m,基地轮班休息房400m等;③野鸭塘咖啡种植园区,建设咖啡初加工厂房1间、道路建设2.88公里;④小凹子咖啡种植园区,建设500m*仓储(销售)中心、500m²智慧型咖啡种苗培育大棚。(四)云仙乡咖啡产品销售中心建设。建设产品展销厅465m²,咖啡小木屋24个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采购、试运行】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
2.2.2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提供专家咨询、施工现场的配合及后续服务、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收集基础资料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取得建设相关手续】:
2.2.3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建设容涉及的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z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
2.2.4采购工作:【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的采购,包括采买、催交、检验和运输的过程】;
2.2.5试运行工作:【依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承包人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2.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质量要求:
2.4.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达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并通过审批】:
2.4.2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确保通过审查】:
2.4.3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须确保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验收合格】;
2.4.4其它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云南省及普洱市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要求】。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8个月(240日历天)(包含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完成相关采购、服务及试运行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年-2022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4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提供书面承诺);
(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无投标人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提供书面承诺和查询截图);
3.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置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的要求,具体配置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6投标人须具备对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并按时支付工资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需满足,提供书面承诺)。
3.7投标人无拖欠工资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由投标人登录【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单位服务)网站(https://h rss.yn.gov.cn:8090/uaa/labour login#/labour Login) 】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施工方需满足)。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且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08:00时至2023年10月09日18: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08:30】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691583256
邮 箱:zhaobiao10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