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2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华永集团二十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361038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华永集团二十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鑫阿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十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共1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投标人必须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单独承担过单个项目总容量不低于50MW的风电场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签字页等).
4、投标人必须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拥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行为,近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9、人员及其他资源配置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电力或土建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资质证明、业绩证明。其中同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总容量不低于50MW的风电场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2)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资质证明)。
(3)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资质证明)。
(4)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员C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资质证明)。
(5)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证(提供资质证明).
(6)配置车辆应满足工作开展的要求(至少2辆越野四驱).
注:近三年定义: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到2023年10月09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西部平原区域,距离阿城市区约10km,北部临近阿城区,西部临近南岭屯,南部临近北岗村,东部紧邻双丰村,规划场址面积约90km2。阿城为阿勒楚喀的简称,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哈尔滨市中心城区东南23公里处。项目本期装机容量为200MW,终期规模200MW.共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同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升压站安装1台200MVA的主变压器通过单回LG J-30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220kV阿南变220kV侧,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接入距离约为5km。
2、招标范围
本工程开发规模约200MW。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塔筒为混塔140米,6600kVA箱变32台, 送出工程暂定工程量为5KM。具体范围包括:
2.1本项目建设期(含风电场、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等)全过程履行监理职责。本项目所有监理管理责任与义务均由投标人承担;
2.2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及检测工作,参加部分设备的出厂验收工作;2.3协助招标人完成本工程招、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
2.4负责本项目开工至竣工阶段所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随时响应招标人关于查阅工程资料、文档等工程文件的要求,全力配合提供完整副本,配合完成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
2.5协助招标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2.6及时阅读和审查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报告:
2.7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2.8协助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的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2.9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10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所有设计文件及资料给招标人;
2.11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招标人供应材料的年、季、月使用计划;
2.12协助招标人编制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和设备到货计划:
2.13参加对采购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发包、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
2.14对材料、设备到货进度及技术文件的交付进度(含技术服务)进行检查,及时提请招标人催促制造厂交付有可能影响施工进度或已到交货期的材料、设备及技术文件,必要时提出交货进度的调整意见;
2.15协助招标人组织设备到货后的开箱检查验收,并对开箱情况进行签证:
2.16协助招标人审查设备技术文件资料;
2.17整理和记录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制造方面的问题与缺陷,并协助与设备制造厂谈判交涉;
2.18协助招标人进行安装工程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和签订施工及安装合同工作;
2.19督促招标人按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及安装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按施工及安装合同的有关规定签发项目开工通知。依据项目的施工程序制订现场管理工作流程、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20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详图、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2.21依据施工及安装工程合同核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能满足安装需要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材料进场情况;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状况、派驻现场人员的资质和管理能力等进行审查。对上述各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并报告招标人。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3、服务期
计划工期12个月:2023年10月24日一2024年10月24日,具体监理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
(1)汇款单扫描件
(2)投标人名称
(3)联系人、手机电话、联系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规定递交截止时间(见上文)前送至规定地点(见上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规定开标时间(见上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