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天津泰达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 3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具备木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因不实陈述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书面声明及网站截图,投 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因不实陈述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二)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资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开发,资产管理平台作为数字化转型 的重要工具,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内部运营管理的全面数字化、智能化,推动企业持续创新和 发展。
(四)服务周期要求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产品定制开发时间为5个月,试运行时间为3 个月:提供5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五)公告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0 2127 9859
电子邮件:zbtb20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