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至喀什分行、伊犁分行内网主、备线路专线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XJJZN-172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1.19999999万元
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至喀什分行、伊犁分行内网主、备线路专线租用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本项目将租用4条运营商MSTP线路(喀什分行一条10M主线,一条10M的备线;伊犁分行一条10M主线,一条10M的备线)及线路运维服务(包含运营商提供的连接设备、以及按用户要求提供的端到端的线缆及接口)三年,与喀什分行和伊犁分行分别签订三年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喀什分行10M内网主线、伊犁分行10M内网主线,预算金额为86.4万元(不可超过此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喀什分行主线、伊犁分行主线预算金额分别为43.2万元(投标均不可超过此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包:喀什分行10M内网备线、伊犁分行10M内网备线,预算金额为64.8万元(不可超过此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喀什分行备线、伊犁分行备线预算价分别为32.4万元(投标均不可超过此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限:租期为3年,一次签订3年合同,与喀什分行和伊犁分行分别签订合同。
服务地点:
喀什分行地址:喀什市帕依纳普路103号金泰大厦2号楼机房;
伊犁分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243号金融大厦9楼机房。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具有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国内运营商。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 10:00 ,下午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一式两份)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年12月15日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30000元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兹定于 2020年12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