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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汝州协鑫光伏场区增设火灾监测报警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27 21:44:32浏览:34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五凌电力汝州协鑫光伏场区增设火灾监测报警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

五凌电力汝州协鑫光伏场区增设火灾监测报警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汝州协鑫光伏电站光伏场区占地3300亩处于人员密集区域,分3个大地块,光伏区设备密集,光伏区是电站发电的核心设备。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加装一套智慧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对电站设备巡检,智慧视频监控系统依靠高性能的摄像机采集现场数据到系统后台,后台通过数据分析主要能够对设备巡检、火情、消防等进行综合管理。

光伏区现有摄像头67台通过算法叠加实现防火识别功能。因现有的摄像机防火距离在150米范围内,需再增加另在30台球机实现自动巡航全覆盖,同时增加防火识别。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改造利用光伏电场现有的骨干光纤网络,通过增加球机对3个光伏场区进行实时监控。对现场采集的数据进行火情分析、综合管理消防、门禁等系统。主要整改内容如下:

2.2.1安装新增的30个摄像头,另加10个备用,实现光伏区域的视频采集全覆盖。

2.2.2智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现有的监控主站进行扩容改造满足视频分析功能,实现烟雾、明火的识别,具备报警信息推送功能;

2.2.3将光伏区及升压站所有视频信号接入新建智慧视频监控系统,并进行功能调试;

2.2.4升压站安装一套门禁系统,接入智慧视频监控系统并调试;

2.2.5升压站消防系统报警信号接入智慧视频监控系统并调试;

2.2.6安装光伏区应急广播系统并调试;

2.2.7光伏区光纤稳定性整改。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90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二级以上登记备案证书。

3.2.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2个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z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2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z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点。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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