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气模块化设备PC总承包及LNG集装箱撬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气模块化设备PC总承包及LNG集装箱撬设备招标项目
此次招标的加气站模块化设备PC总承包及LNG集装箱撬设备招标加气站共计20座,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为加气站模块化PC总承包招标项目,共计10座,包括吐鲁番大河沿高速对站2座,其余8座站由于设计规模与方案未定,以模块化设备进行分项报价,详见报价单);第二标段为LNG撬装站设备招标(共计10座,LNG集装箱撬设备10台)。
2.2 项目概况与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
2.2.1加气站模块化设备PC总承包项目概况:该标段招标项目共计10座,以其中已确定的2座站点项目为模板进行模块化设备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2.2.2 LNG撬装站集装箱设备招标项目概况:该标段招标项目共计10座,均为LNG撬装站,站内采用高度集成的LNG集装箱撬装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承接本招标项目过程中须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3.2.1 设备厂商资质:
1、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具备先进完整的检测设备,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网络。
2、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制造证书。必须通过ISO9000(或国际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生产同类别设备经验与资质并经过相关质监部门的检验与评价。
3、必须具有生产同类型产品二年以上的经验和类似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5项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 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第二标段的LNG集装箱式撬装设备可宽限至一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日期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视为自动放弃。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投标人,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1)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z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3.2.2施工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具备的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疆外企业必须具有进疆备案册。
3、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在z近三年内没有违规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企业处于良好经营发展状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过程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工程,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3.2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
3.3.3 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有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3.4以上人员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均需在投标单位或协作单位中注册。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模块化设备PC总承包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具备相应设备制造与施工资质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或称主联合体)和成员(或称从属联合体)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主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部分中投标。设备供应商只供应设备不参与联合投标的,可投报多家联合体。
3.5财务状况要求
3.5.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含缴费凭证复印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工程项目(指加气站项目PC承包的施工业绩)。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发 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需清晰可查;
(2)中标通知书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书面声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7.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备注:人员查询应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人。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并审核。
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2017、2018、2019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单位纳税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价款结算发 票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调试报告原件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审核通过由招标人统一发放。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