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龙山西4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2020-12-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NYRF-THLSX-GK002
受 南阳润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 唐河龙山西4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1、招标人名称:南阳润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唐河龙山西40MW风电项目。
1.3、项目概况:天润唐河龙山西4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龙山西风电项目)场址海拔高度在270-350m之间。拟建场区地貌单元属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较大,距离城市较远,交通较为不便。项目总装机容量40MW,拟安装14台2.8MW风机,其中2台GW150/2.8-140m、12台GW150/2.8-95m。集电线路通过场内2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天润唐河仪马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侧。架空集电线路路径长约27.13km,其中双回路路径长度约13.212km,单回路路径长度约13.21km,电缆段路径长度约1.3km。仪马升压站扩建1台容量为40MVA主变,利用仪马风电场送出线路z终接入宗璞变220kV侧。
1.4、实施地点:天润唐河龙山西4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龙山西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唐河县南约28-37km处,地处唐河县南部山区的西部边缘,场址中心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270km,距南阳市直线距离约68km,场址区域呈不规则多边形。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招标范围
1)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工程(含进场路)、220kV升压站工程等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不包含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塔筒、锚栓及其附件)、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移交相关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整体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
2)投标人需负责协调县政府及国土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投标人需具有协调县政府、发改委等部门能力,确保项目顺利施工,达成并网目标。
3)招标人负责叶片倒运工作,主要包括:叶片二次倒运涉及的倒运车辆、吊卸机械并负责在堆场的吊卸工作及倒运至机位点。招标人负责叶片倒运所需堆场临时征地及协调、场地平整以及堆场工作。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修道路满足机组运输条件,负责在机位点对主机、叶片、塔筒、锚栓等甲供设备材料的吊卸工作等。投标人应将此类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建设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追加费用。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场内运输中因道路不满足运输要求所增加的机械牵引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其它
(1)投标人负责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施工过程当中所有交叉跨越、钻越、树木砍伐廊道清理等施工协调和手续办理,道路及平台复耕完成后取得各乡镇出具的证明文件。
招标人负责唐河龙山西项目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需缴纳的永久征地(风机基础和升压站)补偿费用。
投标人负责完成唐河龙山西项目合同范围内除风机基础和升压站涉及的永久征地补偿外的其他所有临时及永久征占地相关费用补偿、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包括土地租用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迁坟补偿费、道路、水渠及管线改造费、树木砍伐费等及其它投标人为获得土地、林地使用权而应向出让人缴纳的所有费用(不含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复垦押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招标人提供1亩/基用于现场集电线路施工临时用地(线路施工便道、杆塔组立等)标准,若投标人按照自身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增加相关的临时用地,应由投标人一并在综合单价中予以考虑,后期招标人不再支付相关新增费用;如投标人临时占地超出招标人给出的标准限定量,导致招标人需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复垦押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费用,需从投标人合同款中扣除。
承包人在各级政府协调过程中不得以政府要求缴纳土地保证金代替土地出让金形式解决本应承包人负责的临时征占地或其他需政府支持的工作。承包人在办理各项征地手续过程中遇到困难,招标人全力协助及配合。
(2)由投标方负责与项目勘察单位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设计阶段的整体对接,并按照招标方对于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完成各勘察设计阶段图纸及技术资料交付、现场技术交底、现场图纸会审、现场技术问题处理等相关工作,并按照招标方对于技术管理工作的要求,由投标方提交技术方案供招标方进行审核。
(3)投标方需充分意识到以下项目风险并负责相关的协调施工事宜: 风场内涉及新建或改建道路与既有油气管道交叉时需采取加固措施。施工应由有相应施工资 质的单位承担,制定施工作业方案,施工人员具备管道保护知识,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负责原有水泥路面损坏修复工作;集电线路跨越天然气管线施工的安全保障等。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资料、图纸、技术规范书及清单。
1.7、安全及质量目标
1.7.1质量总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要求;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符合发包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重要质量节点要求》、《天润质量标准化》(详见合同模板附件二十)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为准。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1.7.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相互补充;如果前述列明的规范、规则和标准适用于同一情况,应遵循z为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施工过程中应服从发包方项目现场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各项制度,详见合同模板《附件十四 发包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1.7.3确定本工程安全目标为: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不发生人为责任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职业病或职业中毒事故;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特种设备合格率100%;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预算投入预实率100%;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合格率100%;不发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及重大违章作业情况;达到发包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达到天润安全标准化达标投产要求(详见合同模板《附件十九 达标投产工地标准》)及《风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的要求,并按照《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QGW 3ZD-AQ28(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自评达到二级水平,并通过发包人、监理人组织的验收。
1.7.4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按要求确保现场安全、质量、环保工作有序开展,严守监理公司安全质量红线,发包方有权按RF-BF02-AZ-2020《安全质量环水保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1.8、其他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2、工期要求
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3月5日;风机基础开工时间2021年4月10日;升压站倒送电时间2021年9月15日;首台风机并网时间2021年9月20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1年10月30日。
龙山西项目工程进度计划
序号 事项名称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1 道路和平台施工 2021.3.5 2021.7.30
2 风机基础施工 2021.4.10 2021.8.15
3 风机吊装和安装 2021.6.1 2021.9.30
4 集电线路施工 2021.4.5 2021.10.20
5 升压站建筑工程 2021.4.10 2021.6.20
6 升压站安装和调试工程 2021.6.10 2021.8.10
7 升压站倒送电 2021.9.15
8 首条线路并网 2021.9.20
9 全容量并网 2021.10.30
10 240试运行 2021.11.15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
3.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
3.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 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招标公告当日的汇率折合)。
4.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4.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4、资 质要求:必须至少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以下资 质之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 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 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 质。
4.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并至少提供3份相关合同复印件。4.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4.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27日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27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6、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9:3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