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慧安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SSHT2020-073
招标人:香河慧安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SHT2020-073
项目名称:香河慧安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万元/年
采购标的:餐饮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为香河慧安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员人提供餐饮服务
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餐饮服务公司;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交税凭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须无违规信用记录(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 日报名并出售标书,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