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建水县戒毒所供水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15_104305407
招标人:建水县公安局
投资金额:23.970093万元
项目编号:YNTTCG[分]2020210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建水县戒毒所供水管道工程”,采购人为“建水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建水县戒毒所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239700.93元。
工期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后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7.3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公布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已成交的的取消成交资格。
?3.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签字确认)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除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备案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