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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展示大厅及配套实施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21 17:37:24浏览:7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告/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展示大厅及配套实施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01221_104350105招标人:人民日报媒体技术
公告/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展示大厅及配套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1_104350105
招标人:人民日报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招标编号:0722-206FE4382WSS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展示大厅及配套实施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需保证展厅、调度指挥中心、录音室、非编室等功能区域的整体性,满足各区域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于中标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实施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
3、项目地点:项目工作实施场地及环境资源由采购人提供。
4、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7-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投标时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做为证明材料)。
8、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渝建筑企业在办理进渝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渝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投标人向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并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1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备案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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