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20)-05-303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2.5万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自助设备(在行式和离行式)提供清机加钞服务;
2.4预算金额:202.5万元
2.5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押运服务许可证》或与具备押运资质的单位有合作关系,可自由使用押运车辆
3.3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z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同类服务合作经历;具有确保银行资金安全的完善管理制度及措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 12 月 23 日至2020年12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 2)《押运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委托其他公司提供押运服务,需提供双方签署的《押运服务协议》及被委托公司的在有效期内的《押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能力的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同类服务合同;6)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