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编码:CBL_20210112_104553080
招标人: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98.0万元
1.招标条件
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海新经济资源开发港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2.3建设规模:约700000.00平方米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任务。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定位、功能、开发策略等)及项目规划设计跟进、立项及融资可行性研究等编制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980,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或资产评估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2日至 2021年01月1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2以下为报名所须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7)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8)3.3条要求承诺书;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2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汪泽浩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