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行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
承销商选聘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四川 2021-03-24
招标编号:SQZB-2021-035号(2) 招标编码:CBL_20210324_104688097
开标时间:2021-04-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行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欢迎所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QZB-2021-035号(2)
二、项目名称: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行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采购发行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一机构及其控股的分支机构仅允许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机构或者获得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获得授权的分支机构必须自身具备专业投行或债券承销资格;
2、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以2020年0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或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格(以2020年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3、熟悉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
4、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并具备所需的会计、法律知识;
5、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涉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的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
6、近三年来(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发行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业绩1个,项目负责人具有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项目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分工。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4月01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5日11时00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完成报名注册手续。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电子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