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告: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CJKJ-2021-03041 招标编码:CBL_20210423_800000000000000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磋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b.磋商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3. 2020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磋商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8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cgp. gov. 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an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日9; 00-11: 00,14: 00-16: 00 (北
磋商文件的售价: 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5月07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 年05月07日15时00分
联系人:刘源
手机:135 0118 4452
邮箱:huac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