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德、新荣乌高速公路14座加油站设备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TSL-2104011-HW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投资金额:191.1万元
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京德、新荣乌高速公路14座加油站设备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比选项目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京德、新荣乌高速公路14座加油站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批准开展比选,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选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为企业管理开支项目,非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活动。
二、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1、比选内容:京德、新荣乌高速公路14座加油站设备物资采购。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全部到货,1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4、供货地点:京德高速公路苏桥服务区、大留镇、龙虎庄停车区6座加油站和新荣乌高速公路雄安北、固安南、永清南服务区、雄安北停车区8座加油站。
5、比选范围:京德、新荣乌高速公路14座加油站设备物资采购。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能开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比选申请;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4、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凡被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 4 月 23 日至2021年 4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比选文件:持营业执照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2、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 6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