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临渠疏浚点至黄坊存砂点砂石运输及山下砂场砂石运输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抚州市赣抚运输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金临渠疏浚点至黄坊存砂点砂石运输及山下砂场砂石运输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
受抚州市赣抚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金临渠疏浚点至黄坊存砂点砂石运输及山下砂场砂石运输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金临渠疏浚点至黄坊存砂点砂石运输及山下砂场砂石运输单位采购
二、招标编号: GFYS-FZ-2021-G002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金临渠疏浚点砂场砂石运输及山下砂场砂石运输工作,适时按赣抚运输公司要求再陆续开展其它砂场的砂石配送。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斧章。)”
3、注:①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2、3、4、6、8)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原件,(5、7、9、10)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斧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做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环保、治超、水利堤防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9)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
(10)投标单位自有自卸运载车辆(13-15)方不少于15辆,(6-10)方不少于10辆(提供行驶证、车辆保险复印件、车厢尺寸加斧章,车辆初次注册日期不得早于2016年4月30日)。
四、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请于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公休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斧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斧章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400元/标,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南昌市
联系人:赵 琳
联系人电话:16517775551
联系人邮箱:z165177755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