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1、2号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ZC-20210501
2、项目名称: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1、2号站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z高限价):3591906.6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1号站位于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经三路东侧、产业集聚区幼儿园南侧空地内,共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76.88㎡;2号站位于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空地内,共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76.88㎡。
5.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3工期:9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投标企业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即“三表一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起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上访、投诉等问题的书面承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7、信誉要求:
7.1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暂停或被停止投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