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水磨沟区东部三村)—石人沟村2、3、5队清洁能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XCT2021-ZB-114
招标人: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30.0万元
受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水磨沟区东部三村)—石人沟村2、3、5队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水磨沟区东部三村)—石人沟村2、3、5队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埋地中压管线De160,L=750m;De90,L=100m;埋地低压管线De110,L=950m;De90,L=750m;De63,L=900m。埋地管线总长度为3450m。架空管线DN50,L=450m;DN40,L=510m;DN25,L=610m,架空管线总长度为1570m。新建调压箱一台Q额=400Nm3/h。
4、项目编号:XJXCT2021-ZB-114
5、投资概算:230.00万元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级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级;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燃气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6)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燃气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
8.1、时间:2021年09月29日至 2021年10月03日,每天上午 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 时至19:0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7)”,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件加盖鲜章的电子扫描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1326017028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