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招标】西宁市城北区、城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HHZHZH-JA-[2023]第01号(总005号)
HHZHZH-JA-[2023]第02号(总006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综合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城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1.1工程概况
1.项目简述
为响应国家能源建设号召,加快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拟建设本工程,本工程装机容量2.30742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并网。本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建设光伏电站。本工程所利用屋顶,建筑屋顶为混凝土屋顶。
其他: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解决汇接点,线路、管线的敷设拆除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城西区,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建设光伏电站。本工程所利用屋顶为混凝土屋顶。城北区屋顶面积统计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安装面积(m2) 拟装机量(kWp) 拟安装组件数量(块) 拟配置逆变器 拟方位角与倾角
1 小桥大街小学 694.6 59.4 110 60kW1台 正南,倾角10°
2 大堡子小学 873.6 87.48 162 100kW1台 正南,倾角10°
3 马坊小学 1134 109.08 202 110kW1台 正南,倾角10°
4 祁连路小学 1457.8 139.32 258 110kW1台,30kW1台 正南,倾角10°
5 沈那小学 1649.7 160.92 298 110kW1台,60kW1台 正南,倾角10°
6 吧浪小学 491 48.6 90 60kW1台 正南,倾角10°
7 吴仲学校 910.8 89.64 166 110kW1台 正南,倾角10°
8 友谊学校 1261.8 119.88 222 110kW1台 正南,倾角10°
9 双苏小学 1139.5 116.64 216 110kW1台 正南,倾角10°
10 三其小学 453 48.6 90 60kW1台 正南,倾角10°
11 陶晰小学 3269 320.76 594 110kW3台 正南,倾角10°
12 博雅小学 3395.4 339.12 628 110kW3台 正南,倾角10°
13 静雅小学 943 97.2 180 100kW1台 正南,倾角10°
14 二十里铺镇*** 1292.8 38.88 72 36kW1台 正南,倾角10°
15 城北公安分局 1735.2 136.08 252 110kW1台,30kW1台 正南,倾角10°
16 城北区城管局 238.8 22.68 42 30kW1台 正南,倾角10°
17 大堡子卫生院 655.2 58.32 108 60kW1台 正南,倾角10°
18 火车西站办事处 408 38.88 72 36kW1台 正南,倾角10°
19 大堡子派出所 184.8 19.44 36 16kW1台 正南,倾角10°
20 马坊派出所 168 15.12 28 15kW1台 正南,倾角10°
合计 22356 2066.04
城西区屋顶面积统计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安装面积(m2) 装机量(kWp) 组件数量(块) 逆变器配置 方位角与倾角
21 城西区人民*** 1200 119.88 222 60KW2台 正南,倾角10°
22 城西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750 75.6 140 30KW2台 正南,倾角10°
23 通海路街道办事处 280 27.54 51 30KW1台 正南,倾角10°
24 西关大街街道办事处 185 18.36 34 15KW1台 正南,倾角10°
总计 2415 241.38
2.接入系统情况
本工程光伏系统采用分块发电、分块逆变,多点并网方案。
城北区总容量为2.06602MWp,共利用20个单位的屋面。光伏分为20个发电单元,其中每个发电单元配置若干台组串式逆变器;采用集电线路将逆变器输出引至用户低压配电房,总共分20个点并网。
城西区总容量为0.24138MWp,共利用4个单位的屋面。光伏分为4个发电单元,其中每个发电单元配置若干台组串式逆变器;采用集电线路将逆变器输出引至用户低压配电房,总共分4个点并网。
每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的光伏组件采用串并联的方式组成多个太阳能电池阵列。太阳能电池阵列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逆变为380V三相交流电后,通过低压光伏并网柜与厂区原有母线连接,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具体的接入方案以供电局的接入批复为准。
3.交通
本项目拟利用西宁市城北区13所小学、7家***机关、城西区4家******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位于西宁市城区,施工运输方便。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投标人须同时参加A包和B包的投标,不允许只参加其中一个包的投标。A包和B包选取同一投标人中标,A包和B包分别签订合同。
1.2.1A/B包主要工作内容:西宁市城北区屋顶2.06604MWp/城西区屋顶0.2413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分布式光伏;西宁市城北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主要包括:西宁市城北区屋顶2.0660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系统、集电电缆线路、送出线路(z终以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2台7KW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包括配电、线路)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系统设备材料和充电桩的采购,包括:光伏组件(光伏组件采购必须为国家电投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生产商,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光伏组件要求,光伏组件为功率不低于540Wp的N型单晶硅组件)、光伏支架(支架由配重块、立柱、斜梁、凛条组成)、逆变器(逆变器采购必须为国家电投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生产商,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逆变器要求)、低压开关柜、2台7KW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据远传系统设备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防雷接地、清洗系统、消防系统(灭火器)、光伏组件牵制设备设施、防护网;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到货接车、卸车、验货(发包人、供货商、承包人、监理人四方参加)运输、保险、仓储保管等,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系统和充电桩全部土建工程,包括:支架(混凝土屋面光伏采用混凝土配重块加碳钢支架进行固定,支架采用双立柱形式。配重块为C30混凝土。配重块预埋连接件与支架立柱相连,连接必须满足安全要求,稳定要求;)充电桩基础施工、开关柜基础施工,电缆施工,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与回填(混泥土路面破除恢复),排水系统,局部场平(若有)等全部土建工程。
(4)光伏系统和充电桩安装工程,包括:组件安装、光伏组件牵制设备设施安装、防护网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集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等全部安装工程。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检查验收工作等。
(7)承包人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电网各项验收手续、组织评审会,取得验收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包人负责办理电网并网运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11)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2)档案移交验收(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A包:西宁市城北区;B包:西宁市城西区。
1.2.3.2项目工期:
1、A/B包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8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1月15日,总工期90日历天,学校区域内所有工作需在暑假、周末及节假日内进行)。
2、合同签订后承包人15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由发包方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审查施工图。
3、开工后10日内项目设备及材料全部到场并在7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项目并网验收工作。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综合智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不允许分包。
1.4.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3年内完成2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履历(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2)设计负责人:电气工程设计注册执业资格,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2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2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绩(业绩合同类型是指EPC,时间以并网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资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7月25日10:00时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车辆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