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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

发布时间:2023-07-21 13:54:29浏览:23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23招标】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一、磋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3招标】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一、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受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一食堂餐饮服务团队引入;
2.项目编号:招ZC2023-07;
3.项目简介:本项目学生一食堂位于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号食堂1楼,总面积约2000m,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共9000人进行供餐。现须引入餐饮服务团队为学校提供服务。学校按现有的状况向供应商提供经营场地和现有设施设备,成交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并结合省教育厅“六T”管理的要求在不损伤建筑主体的情况下对学生一食堂售卖区域、加工区域、储货区域、抽排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食堂范围内主食堂及所有加工点应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须经净化处理,外排烟气应符合GB184838-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即: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高度参照该标准执行;根据食堂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购买增添配置度参照该标准执行;根据食堂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购买增添配置相应设施或设备,新增设施设备购买费用和升级改造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成交人在不得破坏食堂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将自行购买的设备带走,固定装修、装饰、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归校方所有,学校对成交人的改造及设备投入不做任何补偿。成交人应配置与就餐面积及就餐环境相匹配的就餐桌椅;本项目在委托经营管理期服务团队费用将从总营业额中支出,z高不得超过40%。
4.采购内容:餐饮服务团队,含早、中、晚餐及宵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职教园区文汇路4号;
6.服务时间:项目绝对投入日期:2023年8月20日(项目绝对投入日期不因成交时间情况而调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可随时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
供应商须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满足要求或出现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赔偿;
7.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①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②厨师:拟派项目厨师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厨师证,身体健康,无违纪
违法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行贿记录,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信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若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17时前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资质证书(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下午14:00
2.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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