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招标】天津津湾广场光影秀方案策划与实施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JJTXG202307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津湾广场光影秀方案策划与实施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津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天津津湾广场光影秀设计及表演项目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天津津湾广场(津湾广场6号楼及外摆区域)灯光秀与邮政大楼光影秀设计及表演项目方案设计、视频内容编排制作、设备调试安装、演出合成等相关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业务范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津湾广场光影秀方案策划与实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津湾广场光影秀方案策划与实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且投标人业务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上一个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6时00分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将以下资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贵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被授权人为本单位职工的
承诺书原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