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封丘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MW)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 新润新能源(封丘)有限公司
新润新能源(封丘)有限公司的华润电力封丘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MW)EPC总承包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YZB-2023-172
2.项目名称:华润电力封丘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MW)EPC总承包
3.建设规模:华润电力封丘1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MW)总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利用奥封风电场110kV升压站备用间隔送出,新建一座储能站,配置建设22.5MW/45MWh储能系统。
4.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陈桥镇、曹岗乡、尹岗镇、潘店镇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工程拟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及证照办理,征租地、拆迁及地方关系协调,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建筑、施工安装(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调试、检验、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建设手续及证照办理(不含接入系统批复)
①包括但不限于林业、国土、规划、施工许可、水利、消防、质量监督、文物勘测、顶管等手续办理。办理林业手续并取得批复、办理砍伐手续、办理省道县道进风场道路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等。
②办理电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升压站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及备案,升压站通信通道申请及开通(含通信接入评审、省调、地调通道占用费),升压站计量用电度表、CT、PT检验及调试,升压站调度命名及自动化信息完善,升压站高压用电报装及倒送电前电网公司验收,电网对接及并网手续(并网运行批复、关口计量装置异动批准、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省调地调并网调度协议、机组并网调试流程确认)、各级电网公司组织验收及评审等所有手续。
(2)征租地、拆迁及地方关系协调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工程设计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征地(征地费用甲方承担)、租地、拆迁(包含环评等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所有拆迁、改造项目)、青赔等工作,自行解决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问题,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并负责所有租地费(包含长期租地和临时用地)、青苗补偿费、迁坟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损坏道路损坏补偿、复耕、工作经费及地方关系协调费等。
(3)勘测设计: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风电场区、箱变、储能系统相关设施和建筑工程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
(4)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含混凝土段和钢塔段)、锚栓、预应力索、PHC桩、35kV箱式变电站、110kV主变压器、110kV GIS组合电器、35kV高压充气开关柜、400V低压开关柜、35kV接地变成套装置、35kV无功补偿成套装置、直流系统及UPS装置、综合自动化系统、一次调频设备、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信息安全防护、OMS报票、通信系统(省网地网光传输设备、PCM、综合配线架、高低压电缆(电缆全部为铜芯电缆)、架空导线、光缆、塔材、生活供水及污水处理设备、火灾报警及消防设备、视频安防系统设备、灭火器材、中控台)、风功率预测系统、风电场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国资委态势感知系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与展示系统、基础数据编码、网络专线、电力专线、集控SCADA监控KVM系统、调度电话转接、并网性能测试、新能源场站仿真建模)等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采购、运输、技术服务等。其中涉网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品牌和技术参数须经招标人审定确认,主要配供选型按照附件*《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气主要设备配供库》执行。
(5)工程施工
①场外道路改扩建(包含不限于高速出口、桥涵渠改造、线路迁改、树木砍伐等所有设备运输排障及道路改扩建等);
②风电场主体工程施工:场内道路改扩建(包含不限于桥涵渠改造、设备运输排障、省县道接口改扩建等)、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吊装平台、桩基施工(含试桩)、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基础内接地、塔筒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箱变安装等。
③升压站工程施工: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省调地调通道占用、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接入地调调试、涉网相关试验(包含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及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
④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通讯光缆敷/架设、光缆接头、接地、电缆敷设、电缆接头、电缆井、电缆分接箱、地埋电缆的电缆沟开挖、回填、顶管等。
⑤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受工程影响损坏的道路修复(含混凝土道路)、桥涵修复等。
⑥设备材料的试验、调试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含本工程所涉及的交接试验、特殊实验等)。
(6)工程服务:投标人应为本工程(含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含风电场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设计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从工程起点至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负责包括并网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与项目并网有关的所有相关手续的协调办理等。
(7)沟通协调、投标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签订后该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
7.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z新国家、行业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并满足国家供电部门并网接入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建筑师资格,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如为联合体,由勘察设计单位派驻);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派驻)。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上述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证件、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风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容量40MW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签订证明(首页、工作范围页及签章页)。
4.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渠道:
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予以认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中国***采购网”网站,查询内容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文件内未提供网页截图或者提供的网页截图不清晰的,评审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查验,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联合体组成成员必须全部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7.其他要求:
(1)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
②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认证(评估)报告,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新乡市
五、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